人和人不一样。
很多人认为不说这些,别人也不介意,自己的机会更多。也有人这样给我建议,我是表示了反对,我宁可在认识之初就把一切都说清楚,别人不能接受就不继续了,不浪费时间,也不用折腾,当然,前提是你们认识之初就是为了恋爱结婚。
否则,对于一个陌生人,确实没必要什么都交代,因为也没有考虑往这方面发展。也就是说,原则上来看,如果有进行家庭深入关系变化可能的,都应该提前说清楚,如果没有,比如就是业务往来,那确实没必要说太多了。
【 在 maxz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男人在恋爱前两个月隐瞒离婚史和孩子,理由是刚认识没必要交代清楚,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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