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得房产,但夫妻双方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但归属于双方的,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出资买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其一方个人财产。
【 在 paxos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买的房子只是写女方名字吧 只要是婚后购买 楼主也出了首付和还贷 应该是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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