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这个理论啊,自己的房子想给谁给谁,谁规定一定给亲生孩子啊
【 在 noseofcat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这样,凭啥要求前妻把房子卖了抚养孩子?按楼主的理论前妻也可以把房子卖了投入到新家庭去,不是吗,俩孩子饿死算了。
: 大人是没死,离婚之后的收入是男方自己的,没有争议。
: 如果俩人不离婚,俩房产不管是卖,是租,还是留着增值,最终都是属于俩孩子的,怎么,离婚了,婚内的房子归属就变了,变成大房子属于前妻和俩孩子,小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这是谁占了便宜?这不是赤裸裸的抢劫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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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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