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就是,这个是家庭收入产生的税款需要缴纳,而不是我自己的工资收入需要缴纳的。家庭收入需要缴纳的税费当然应该共同财产来支付,而不是我自己去凑钱。事实上我现在也没有钱了,就算是卖房子凑钱,一是他不同意签字,二是即使卖也没有那么快。
人渣就是人渣,说是畜生也不过。我一直念及十年感情,不想做的太绝,但是他为了逼我签字离婚连孩子们生计都不顾,还说爱孩子们,还说孩子们还能他!现在都靠不到还说以后?真tm恶心!
【 在 Etetet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不懂了,我一般理解就是,如果是所在国的税务居民的话,都是自己报自己的收入所得税,家庭共同收入纳税这个就不懂了。
: 但看你说的你前夫的样子,感觉他是一分钱也不肯掏的。你这事还得法律手段解决,别的都没用啊。离这么远,你根本奈何不到他。建议你找一下当地的单身母亲,低收入人群的援助机构,看有没有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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