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男女朋友也不是啥大事。不爽了再分手也不是啥大事。
你不用分析太多。
【 在 ifhnp (ifhnp)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见一个人后都反复思考优缺点,不敢确定自己的感觉。这次见面三次以后就不想再见别人了,对方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我很自然就答应了。
: 从来没有这种过感觉,觉得对方说的每句话都好听,自己完全相信对方。两个人每天电话,见面一次10个小时也不嫌烦。
: 其实对方似乎没有任何一个客观条件好:身材矮胖,年纪比我大10岁以上,有孩子归前妻每周末见面,学历比我差,而且我们刚见面时他已经失业小半年了,现在虽然刚找到工作但是收入降低很多。
: 即使如此,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头晕了,就是觉得找到了自己理想中的那个人。
: 大家拍醒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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