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离婚(Divorce)|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婚前房产加名,只在一种情况下合理
7楼
|
kof94
|
2021-05-03 08:57:11
|
展开
婚姻法不认定加名,只认双方出资情况
【 在 duole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双方已经谈了很长时间了,情投意合,比如从学生时代谈过来的。其他 因为到了结婚年龄,相亲认识,谈了一年半载就结婚的 ,甚至离异再婚的, 却要求房产加名,都是妄图不劳而获 ,贪得无厌 。
--
FROM 183.62.128.*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