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吧,我学弟娶了隔壁院的系花妹妹,真·大美女,过了两年妹妹不高兴了要离婚,学弟觉得耽误了对方青春,除了房子平分,另外给现金80万,又过了两年系花妹妹再婚,男方婚前赠予800万房产一套
妹妹真的年轻美貌的话,离异打折不大...
【 在 duole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双方已经谈了很长时间了,情投意合,比如从学生时代谈过来的。其他 因为到了结婚年龄,相亲认识,谈了一年半载就结婚的 ,甚至离异再婚的, 却要求房产加名,都是妄图不劳而获 ,贪得无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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