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也并不想要孩子,只是嫌抚养费太贵?
有贷款的房子不能更名吧,何况为什么重男轻女只赠予儿子?
离婚原因也没有,有没有过错方?
总之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从现有描述夫妻两个但有问题~
【 在 kaiseronline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
: 男方:1988年生,今年33岁。在乡镇私企工作,收入不稳定,月薪4000-7000元,年薪到手差不多5万到6万块吧。
: 女方:1985年生,今年36岁。在县城工作,自己开化妆品店,收入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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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与2010年结婚,先后育有一女一子,女孩10岁,男孩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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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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