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付算女方,房子归女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归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分一半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以上是民法典规定,现实中不好说,各有操作空间
【 在 qiaoq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房子女方婚前首付,补充:贷款女方一人。婚后,男方未参与房子还贷,且男方对于共同家庭生活费用几乎没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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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男方投机失败,损失不确定,女方知晓部分超过200,其中40为女方所有,70~80为男方所有,余下100~150左右为银行及亲戚朋友借款。男方跟银行以及亲戚朋友借款,之前从未向女方说明,事后很多人催债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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