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孩子判给对方,对方拒绝探视,怎么办?
起诉呗,不过探视权其实没办法强制。
所以,放弃呗,再生一个就是了。
其实,离婚既然都能放弃孩子,那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探视权?难道每个礼拜看一眼孩子就真的那么重要?
【 在 chedi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协议离婚,已近三年,三年期间对方一直拒绝沟通,无法行使探视权,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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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句理想性的空话,事实上没带孩子的那一方没办法有话语权。
【 在 bandari 的大作中提到: 】
: 探视当然很重要
: 不是对大人重要,而是对孩子重要
: 让孩子知道爸爸存在且一直关心他是非常重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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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1,所有经协议离婚而放弃的子女抚养权,都是当事人自己放弃孩子,别说抢不过这句话。
2,你得罪你前妻了,可能仇恨起于离婚本身,也可能起于离婚协议的不满意,也可能起于你不见孩子不给抚养费,无论起于什么,反正她要报复你。
3,你可以起诉探视权,不过法院执行不了探视权,只能相应惩罚当事人,而且你的起诉只会增加你前妻的仇恨指数,这种仇恨将一定会为子女所知(你爸把你妈告了)。当然,这是正当权利,法院一定会支持你探视,甚至还可以起诉抚养权,愿意做放手去做即可。
4,其实我很不理解为什么要定这种见了孩子才付抚养费的条款,在长达几年十几年的岁月里,这一条时刻提醒着男人,我前妻不值得托付孩子,也时刻提醒着女人,我前夫钻营算计。
5,如果你至今仍然不愿意首先维系好大人的关系而仍然坚持不见孩子不给钱,那就还是再生个孩子吧。至于这一个,如果还想要,多准备点钱,等孩子大了砸回来就是了。
【 在 chediw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多年没十大过 这种事 十大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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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事情你不用想,只要你做了一次拿着糖葫芦去门口接孩子的事,妈妈立刻会通知老师麻烦看着点我孩子我不想让他见别人,这一幕年前我见识了一次。。那个故事以过年爷爷给了一万块钱压岁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同时孩子仍然不见爸爸,仇恨的缘起是离婚的时候俩人说好要卖了房子分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妈妈带着孩子搬回去住了,也不知道爸爸怎么想的就谈了一次卖房子,接着妈妈迅速搬走了,从此爸爸再没见到孩子,这事已经一年了,而且这个孩子还比较大了,他自己说以后再也不见爸爸了。
很多时候就这样,大人的仇恨一定会影响子女,想维系亲子关系,一定要首先和大人处好关系。。
【 在 chediwu 的大作中提到: 】
: 身边的人也这么劝我,钱目前对我问题不是很大,但是实在不想给到对方。
: 目前策略就是,等孩子稍微大点儿,跟孩子直接建立联系,在物质上,精神上 多给孩子关怀吧
: 现在孩子快5岁了 还没上学,我也是服了,所以目前走学校这条路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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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知道妈妈跟老师具体是怎么说的以及说了什么。反正后来他们再去学校,门口就等不到孩子了。再后来曾经通过班主任想申请课间带孩子出来见一眼,班主任说问过孩子,是孩子说不见。最后过年了,爷爷给了一万块钱的压岁钱,孩子没有预约地来给爷爷拜了个年,那么自然,爸爸就又没赶上。
我自己的感觉,社会舆论性普遍认知还是倾向于女性受害预设的,在老百姓眼里爸爸妈妈抢孩子,人会下意识地帮妈妈,尤其女性。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老师真出力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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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是这个路子。
当时我娘给我复述完,我的读后感是:男的有病啊,不管当初怎么约定的,娘俩住回去了就必定有原因,可能人家遇到了什么困难,可能人家有什么其他想法,他也不想想那是他亲儿子住在里面,他跑去谈卖房子,完了还想没事人接茬当父子,做梦去吧。
以及,客观事实就是孩子跟着谁就必然会受到谁的潜移默化和情感干扰,一切自行放弃子女抚养权的人尤其是男方,孩子终其一生都绝不会认可你比我妈妈更爱我,那么会帮谁还用问么。
【 在 kaka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看懂
: 你的意思是本来两人商量好离婚卖房子分钱,但是后来妈妈带着孩子在房子里住着,但是爸爸找妈妈谈要按照协议卖掉房子,妈妈搬走后从此跟孩子爸爸成为仇敌,连带孩子也仇恨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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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知道是怎么说的,只知道后面故事发生了。。这种认识的人也不能刨根究底地问,那你儿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不然为啥老师都这么帮人家孩他娘。。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估计有前情,所以能说服老师帮忙断绝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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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问题,但没意义啊。人的诉求又不是要打合同纠纷官司,人是想要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很贵很贵的,想当然的认为我出过抚养费了我就应当能够获得亲子关系是非常天真的想法,我们能够抢夺一切法律层面上的权利,但永远抢不来一个孩子。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最好是大家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包括抚养费,陪伴,教导,养育等等多种形式,我估计楼主也希望这样,但是对方不让探视。如果对方让探视,不至于出现目前的状况。
: 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当然楼主仍然可以高姿态(我前面说过,并且我认为这样是最好的方式)。
: 如果不能,你不让我探视我就不支付抚养费,这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先破坏协议的人负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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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就应当付抚养费和应当给探视全都对,但全是一句空话,法律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人撕破脸的时候可以不用持械私斗,那不是用来做日常行为准则的。老百姓的现实生活多数是,我管你什么民法典,你让我不爽你也休想如意。这就如同婚后财产共有是法律规定,但你要是想离婚你就休想带走一半钱,你到底能带有多少,那得看我有多想离婚。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用百度。
: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签署的,或者是法院判决的,具有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任意一项都应该遵守,不遵守就是破坏协议和不遵守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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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再生一个就完了。。男的没必要一定纠结于这个孩子就是这个孩子的不可替代性,可以继续给钱,也可以继续不给钱,我觉得给不给没啥区别,按照那个离婚满足了对方的一切要求却见不到孩子的做法来说,我倾向于认为女方怨恨的是离婚本身,这种是最深的恨意。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没错。
: 所以我给楼主建议的是格局更高的做法。
: 但这无非是对垃圾无奈的妥协办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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