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关于离婚六年后孩子改姓和抚养费的问题
一、探视权是法律保护的权力,可以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立上案子,只能说明男方没有努力。执行法官确实有点偷懒,但这个事情只要男方坚持,肯定能立上案子的。女方有义务配合探视。
二、抚养费必须足额给,这和改姓没有任何关系,即便改了,也必须给。否则女方以后一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这个法院可是很愿意立案执行的,因为很简单,发个函直接从银行卡扣就好了,提高执行成功率。
三、改姓必须父亲同意,这也是女方找男方配合的原因。18岁成人以后,改姓名不需要父母同意。
如果男方不想认这个娃,不想付抚养费,可以同意改姓,但是要做好未来女方以男方没有给抚养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而且未来遗产继承,或者小孩需要大额支出找爹的时候,男方还是跑不掉的。所以同意改姓,几乎没有好处,该承担的义务也还是要承担。
不同意改姓,也没有啥好处,但是也不会增加什么坏处。至少还在孩子心里买了条线。
【 在 thinst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朋友(男方)最近遇到的事情:
: 男女双方2015年结婚,在西部某三线地级市。婚后由于原生家庭经济条件有差距(女方农村家里有个小加工厂;男方普通农村娃,考大学出来的),很快女方及其母亲就各种瞧不起男方及男方父母。家庭矛盾越来越大,婚后一年就离婚了。
: 离婚时有一孩子归女方,约定男方每个月抚养费2000元,每个季度可探望一次。男方属于外地人,普通上班族,月入几千块。女方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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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2.65.*
我几年前面临过同样的情况,前妻不配合探视,去法院申请执行法官不愿意立案。但是在我和我父母的再三坚持下,法院最终立案,并且法院主持了执行调解,在法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教育和告知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的威胁下,时隔8个月终于成功探视到儿子。
至于改姓,那个事情在一开始我就遇到过了,一句“不同意”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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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2.65.*
通常不配合探视的女方不怕你直接去闹的,毕竟话语权在她手里。而法院开着警车直接去单位找对方领导要求对方配合探视,震慑力度大不一样。如果对方没工作,铁了心不给看,那啥招都没用,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留个书面记录而已。但是对方没工作的话,当初孩子的抚养权就拿不到。
【 在 shearyl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分析非常准确全面了。只不过,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只需要自己稍微厚一点儿脸皮就行了。
: 比如说,先连续一两个月发短信给女方,问自己啥时候能看娃。等女方持续不配合,那就有了女方拒不配合的证据。
: 有了证据后,不要脸一点儿,天天到女方家楼下或单位门口堵门,同时找个喇叭,循环播放“女方不让父亲看娃,父亲为了看娃跑来堵门”的事实。男的这么干,女方找警察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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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