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求问大家有没有避坑的方法
看来再婚前还要看对方的离婚协议,否则挖了多少陷阱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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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这种约定很难强制执行,可以拖到孩子18岁再办,居住权一定要去办理登记,仅合同约定无效。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子是很难卖出去的吧
【 在 homepage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呀
: 我都没看
: 哪知道还有这种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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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哈哈哈,确实。谁的离婚协议不是睁大眼睛逐字逐句仔细看?尤其涉及到孩子扶养财产分配这样核心利益的。
lz老公前一段婚姻几套房子都给了前妻,保留的唯一房子还设置了这样不公平条款,几近净身出户,这要么是想尽快摆脱前妻要么是有重大过错,否则谁会这么大度放弃前半生积累的财富从头开始
【 在 BJCow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过
: 这男的也太善良老实了,”老实”到离婚协议只看到了将来房子要给娃,没看到再婚前这几个字
: 真是个”老实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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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