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版上一个离异带娃的洗脑后,感觉能接受,本来两个人在一起也应该接受彼此有一点空间的吧,他去找孩子,我也可以找闺蜜啊。可能这个想法有点幼稚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版上来过几个这样的例子,基本都是不太合适,大概率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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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抚养权归对方,每周几次探视,抚养费多少,这都是末节。如果对方和孩子是这个关系,那就简单了,显然不是!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了也是。我觉得女方不要因为这几个暂时的具体值而觉得能够接受,男方也不要以这个承诺。说白了,孩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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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220612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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