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起离婚,很多人都可以坐牢吧
中国为了认为压低犯罪率,对很多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这个就是典型例子。
夫妻离婚,谈不拢啊。
法院判。
法院问,谁要孩子啊,女方说,她要。法院又问,男的有什么意见啊?
男的说,正好,我不想要。
法院就说,那就妥了。男的一个月出xx元的抚养费。
男的一听这话着急了?啊,她(女的)要孩子了,难道不是她付给我钱?怎么还要我付钱给她啊?
法院想笑又不敢笑。只能说,法律就这么定的。
男的连忙说,那我没有钱,既然孩子给对方还需要我付钱,那我就要孩子,否则不离婚。
法院傻眼了。问女的意见如何?
女的说,既然男的愿意要,那就给男方吧。
法院说,那好,那你一个月付xx元给男方。女的说,男的欠我嫁妆钱没有还呢?
法院问男的,女的用嫁妆抵小孩的抚养费,你觉得如何。
男的同意了。
男的非常聪明,和女的离婚,女的没有拿到半毛钱财产,还把女人的嫁妆给吞下去了。
所谓养小孩,那是忽悠法官的。
不到一个月,男的就把小朋友送人了,又赚了一笔钱。
女方探视几次,都没有见到小孩,起疑心了。
一打听,才知道男的把孩子送人了。
女的又话费大力气+钱,才把小孩子弄回来。
去法院改监护人的时候,法院的人一脸不高兴,说你们家这点破事耽误多少司法资源啊。
律师说,男的应该坐牢的——只是公检法没有闲心管这些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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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多了。
警察还帮你管这事的话,天朝的监狱都关不下人了。
法院都是一万个不愿意。
命案私和的事情,民间屡见不鲜,官方知道了,只要没有人上访,基本不干涉。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本可以告收养方,或者威胁告收养方的。
: 没经验,所以多花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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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的民俗都是退回嫁妆的啊,今天和过去的法律也支持退回嫁妆啊。
这一点,法律和民间习俗都非常稳定,没有变过。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生娃离婚时嫁妆为什么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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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你立案?
警察聪明得很,根本就不立案。整个事情,公安局门清。
女方找警察了,警察帮忙把小孩子弄回来了——没有警察出面,养小孩的那方根本不放人,说人家亲爸爸立了字据的。警方帮女方忙到娃了,女方得付给养小孩的家庭一年多 的 抚养费——警察还支持,说人家确实出钱养了你的娃啊。
女方如果想要送男人(丈夫)进去,除非女的是县委书记或者其他豪强。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立案了,就管了。
: 所以本可以威胁告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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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理论上的。实际上,按照你说的干,警察本来帮女方的,这么闹的话,警察就不搭理这事了。
按照你的搞法,得是有权势 的一方 对付无权的一方。
都是屌丝,警方没有这么多钱+心情去管这种破事。
今天警察钱多了,倒有可能去管,但送男人进去的概率也很低——警方认为这属于制造社会问题。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有爸爸的字据,是无效的。
: 需要父母双方都认可,才合法。
: 她本可以依据这个继续闹下去,虽然有阻力,但可以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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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的帖子,真事。
1983年结婚。
1984年生娃,我家还送了母鸡给女方。
【 在 bear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瞎编,反正我不信。就算真的也个案,尤其小孩送人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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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怎么定义了。
哪怕在民国时期,甚至清朝,把自己孩子送人的,肯定也是少数人。
如果说地域性,哪怕国朝改开期,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差不多。每个县都可以找出几起类似的事情来。
【 在 bear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当地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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