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肯定是轻描淡写了,感情好的俩人,花100块钱的事儿可能都忍不住跟对方说说
花10万买包还不告诉对方,本来就有报复的意味,估计是lz做了什么让人寒心,对方故意这么做,只是lz不承认前因后果,离婚拉倒
退一万步说,如果平常无异样,就是消费这一件事,能在孩子周岁时候离婚的也是少有,必然是积怨甚深了
【 在 xiangjiat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只是因为这点事离婚,证明你们夫妻都非常幼稚不负责任,孩子两岁以前建议不要轻易做出这种重大决定,一岁以前孩子都非常难带,一般女性的激素水平不稳定,身体精神的疲劳程度很高,是很影响日常生活和沟通交流的。你媳妇是长期大额消费,还是平常都正常过日子,因为生娃带娃太累才给自己一个想要好久的奖励,这个需要分清。同时你家庭和媳妇的收入水平也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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