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轮流抚养是最好的。
在离婚谈判过程中以及结合之前生活在一起的经验要对对方的人品加以判断。
但是不管是预估对方能否遵守,都应该把达成共识的事项写下来。
【 在 teadusk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在孩子成年前不打算再婚,明显孩子跟你更好。
: 男方很快会再婚,不管男方条件再好,只要有了后妈,你女儿多花一分钱都会是后妈的眼中钉。虽然现在你前夫可能还在乎你女儿,但后妈很快会生小孩,那时你女儿在前夫心里就没那么重要了,在那个家里她会很难自处。
: 所谓宁跟讨饭娘,不跟当官爹,就是这个道理。你体制内工作稳定,离婚也能分到一定财产,还有抚养费,女儿并不会吃苦,只是目前看你经济条件不如前夫。但是就像上面说的,你的精力财产起码还愿意花在女儿身上,你前夫再婚后他的精力财产在后妈影响下能给你女儿十分之一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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