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咱们国家对人口贩卖很宽容啊
拉倒吧。大部分人都看不出来才是正常的。
【 在 xwzbupt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活这么久了,难道不知道前夫不靠谱吗?真的疼女儿还会怕对方给不起一点点抚养费,把孩子扔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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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的常态。
男女基本都不想要女儿。
另外一件事,村里的,男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最后就是和平离婚。谁家的娃谁养,男的因为自己出轨,只能自己养娃。
男方养,其实就是爷爷奶奶养。
这个女儿养大之后,和亲生父母都不亲了。自己远嫁不回了。
奶奶得知远嫁不同意,别人怕出人命 ,劝别管了。
最后就是白养这个女儿了。
多输! 女儿恨妈妈离婚不带走自己,恨爸爸出轨 恨爸爸不管她小时候的生活,还很后妈,狠奶奶爷爷管不住儿子,让儿子和她妈妈离婚再娶。
【 在 qin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方都不是啥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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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就不对了。两个三十年不能前后割裂啊。
【 在 deadbad 的大作中提到: 】
: 50年前的事,说实话那会法律确实不健全,但拿到现在说,说的好像现在国家不重视拐卖妇女儿童,这论述就有些春秋笔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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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把孩子给别人怎么不是卖?
你告诉我什么是卖?难道因为卖主是亲爹就不是卖了?
【 在 sxtubomi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不对题,不要随便扣帽子。你这不属于人口贩卖,甚至都不一定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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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了啊。写了契约啊。
【 在 sxtubomi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可以去网上搜搜看看“人口贩卖”是怎么定义的。
: 其次,你自己也说了,“卖给(送给)某地某家人”,到底是“卖”还是“送”,还要两说,所以未必满足刑法“拐卖儿童”的规定。
: 30年前农村地区自家孩子养不活、养不好送给别人家确实挺常见的,不能一下子就扣上“人口贩卖”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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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后来让我堂姐花钱接回家了。
爸爸不养,正常情况不是找妈妈养吗?
【 在 is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宽容,是无可奈何。
: 就是你帖子里的例子,如果不准卖给那个人家,
: 这个女孩会过得非常不好,甚至没人关心而受到别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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