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她的钱转进了你的账户而你们没结婚,那就是你拿了对方婚前的钱,甭管法律上还是人情上都应该还给人家,当年离婚时候就该算清楚,至于人后来没管你要是因为结婚了,再后来没管你要可能是因为人忘了。
如果当时你们已经结婚了,那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的分割意味着早已两清,否则婚姻法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话说,重点应该是多少钱吧?比如,如果是十万八万,再比如,如果是百八十万。。。
当然你如果觉得夫妻一场还能当个朋友,可以问问是不是人遇到了啥事需要用钱。离婚了还能感念的属于观念范畴,比如我有个前同事,离婚大约小十年后主动给他前妻转了一小笔钱,说因为当年离婚的时候家里一分钱没有自然就没有条件给人点啥,所以后来手头宽裕了主动打听着联系上了给补的,之后就不再联系了。
【 在 xianglins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离婚了十年了, 微信、电话都不联系,中间没有一次联系过,最近前妻突然找,说是想要回她的一笔钱。 我莫名其妙。
: 问清楚才知道, 她说十几年前她有笔外快, 在香港赚的, 但因为她当时没有香港账户,所以打到了我的卡上。 然后就放着了。
: 后来不住香港了,销户的时候我转到中国的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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