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系最近的人是配偶,而不应该是父母或子女~
你其实早就受制于人了,你lg并不会因为你催就怎么样的,我旁观的感觉是你俩是挺典型的爱不爱以及如何爱是由他说了算,这种状况不正常而且很危险,所以我才一直说让你回家。但既然你怎么都不肯低头,甚至不愿意去接受夫妻间应当彼此付出彼此关爱,那就爱谁谁即可就这么待着呗,两性关系从来都是谁沉的住气谁上位。再说了就算你离婚了也不可能找到如你所想的那般无缘由的永不改变的爱,那么你何必急着离婚呢,他爱离不离,以及他想离就得他来找你离,而不是他不理你了反而你去催他离。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看来我不应该昨天还有今天都催促他来武汉跟我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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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跟岁数有关系吧,比如小孩嘛那肯定是都不太懂两性关系的,不过都到了步入婚姻并且都到了基于了解看到彼此的不可爱了,那么按说怎么也不年轻了,我是不信所谓的班都上了还会不懂人性的,找借口罢了,否则怎么专门捡着对自己有利的地方去不懂呢。
【 在 xluy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还真的不一定哦
: 婚前有恋爱经验的男人vs婚前没有恋爱经验的男人,简直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种
: 被别的女人收拾过的男人,更能自我觉知,也更能珍惜家庭、婚姻、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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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有人陪,比如如果我娘能一直在我就觉得挺美好的,但这一定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的期望一直是能有个定制机器人,至于别的,我会理解爱这个东西本质上跟生孩子包括工作啥的等等一回事,都属于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如何付出才会如何回报,毕竟养个猫都需要你先对猫好然后猫才会跳上膝头萦绕亲昵,我不乐意付出。
【 在 myimmortal 的大作中提到: 】
: vv,看得太明白,就容易单身,不会因为初期上头而冲动进入一段恋爱关系了,我说话比较直接
: 终究你还是希望有个爱人陪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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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法律规定?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感情破裂的两个人应当在发现破裂的一个月后拿到离婚证,法律只是说允许两个人可以离婚,而至于怎么离以及什么时候离那都是需要自己个去搞定的,那么这个过程是由谁说了算,自然上位的那个人说了算,两性关系来说自古铁律是谁着急谁就输了。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差不多一个月以前就去过民政局申请离婚吗?如果不是打心眼里想离婚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去呢?当然是一步一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啊,直到拿到证啊。否则的话不是自己跟自己做游戏吗?有这么无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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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所以就算去了第一次,仍然有第二次的主导权。。不过难道你们已经去过第一次了?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第1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第2次就要一个月到两个月以后去领证这个意思,不然就逾期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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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拒绝去第二次?那不就这里好不用离了么。离婚对你一点好处没有啊。。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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