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离婚,我也考虑到经济层面的东西了~
如果你不想离婚,可以反悔。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是!!!!
: 婚前同意做丁克才领证的,可事后婆婆催身,我有心软就不得不生了呗。
: 有了孩子有了妈,就可以忘了媳妇嘛。
: 看起来像是一个蓄谋已久的行为。
: 当然这个离婚是我主动提出来三次,之后他同意了就会是这样子了。
: 我脑子里一团浆糊,其实我还没理清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就要去领离婚证了…
: 我的朋友说我又不是村姑。更不是生育机器。
: 理应给我青春赔偿费用。
: 我妈妈还劝我说婚姻这都是相互的,你觉得你耽误了青春,对方不也耽误了青春吗?
: 也许吧,那就好聚好散呗~
--
FROM 123.113.253.*
你需要好好思考一下,当你老公再婚,有了新的女人,她阻止他养你后,你是否优雅得起来。
当你老公生了新娃,孩子的妈妈阻止他养你后,你是否优雅得起来。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马上就可以去民政局正式领证啦。
: 我心想如果我尽力挽回的话,这挽回感情的概率还是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我有这个信心啊。
: 可是我觉得凑合的婚姻不如优雅的单身呢。
--
FROM 123.113.253.*
考虑到你后半生的幸福,你不能行错半步。
这次如果离成了,他的怜惜就不是你的依仗了。那时你很容易自怨自艾。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就剩明天最后一天可以反悔了。
--
FROM 123.113.253.*
当他新媳妇说他的收入要用来给新娃买房出国时,
法律可以废止现在的协议,
他本人可以忘记今天的怜惜。
这个社会不会管你们的小小私人恩怨,因为在这种私事上,社会不欠你们的。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但是,我们在婚姻当中就写过合同协议的。
: 还签了字的承诺会养我一辈子的。
: 这个是搞笑不算数?没法律效力的东西吗?
: ...................
--
修改:reaphone FROM 123.113.253.*
FROM 123.113.253.*
比这个更难忍受的东西还有很多。
更何况没离婚的话,你还有机会继续经营感情。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能忍受的是和一个不爱我的我也不爱的人睡在一张床上,在一个屋里生活。
--
FROM 123.113.253.*
因为你不想让她如愿再娶个新儿媳妇?
【 在 VincentisNo1 的大作中提到: 】
: 经营感情没希望啊。
: 这机会说实在点的,也就是明天一天最后的机会了。
: 而且我婆婆也在家里呀,她不喜欢我。
: 我干嘛还要回去碰壁呀?
--
FROM 123.11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