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离婚,不需要理由
本来也不需要感情破裂之外的理由。什么方案公平都是想象中的,实际情况是,基本上什么方案也不会双方都认为公平。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赞同无理由离婚的。
: 只要一方提出离婚,然后分割方案(抚养权、资产分割)大致公平,我认为另一方都可以大方同意。
: 不需要有什么出轨等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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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离婚不适用合同规定,即便合同纠纷也是只支持实际损失,所谓双倍违约金条款,很大概率根本没有鸟用。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来说无理由解约是要付出双倍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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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所谓契约,合同中的条款,都不一定合法有效。婚姻关系也不是契约关系,唯一基础是感情,我囯法理上不支持无感情基础婚姻,而非考虑什么劳什子契约精神……没有法律常识真可怕。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成年人应当尊重自己签下的契约,而不是跟小孩过家家一样说我不要。
: 貌似总有人对契约有误解,太多的人以为合同是用来解除的说否则为什么要有违约条款呢,但他们不知道契约永远可以被要求继续履行否则不会有解除合同条款,就像很多人面对裁员以为只能谈钱数而事实上人是有权要求履约的,婚姻同理,从来不会有一份合同会被无理由单方面解约而获得支持,除非他们当初附加了免责解约条款。。
: 至于何必,何必这两个字是天下最大的捆绑,往往当人说出来何必二字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是没有道理的从而他在要求他人为自己的无理让步。既然当初没有人逼你签字,那么就是一切决定皆有后果,人势必会享受一切签字带来的红利并且同时要承担一切附带风险,否则签字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打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任何罚则,那只需要加个好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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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又不是我说的公平……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是有成本的,离婚成本原本就无关公平,人付出成本的原因是有人想离婚,而不是为了寻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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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一方主张的都不一定成立。说好的对象,双方理解也可能不同,任何事物都有条件,条件是什么可能有不同理解。任何条款不能违法,违反公序良俗,对这个的理解又不一样。
比如签个世代为奴的协议,这根本就不可能有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之,说好了还是不应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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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不需要理由是说除了意愿外不需要其他理由吧?没有理由的说法其实是在一方认为感情破裂的基础上的。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全部,不可偏废。
婚姻法也是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断依据(单方主张离婚)。一方不爱了,当然可以导致感情破裂。实践中,第一次起诉未被支持后还坚持起诉,一般就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了。这是认定方面的谨慎,而不是说一方不爱了不能成为理由,要确认这个存在而不是一时兴起。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免责离婚就是你说的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单方面离婚然后还想平分拿钱。至于婚姻法,我不认为你真的认真研究过婚姻法,否则你不可能会产生只要不爱了就能离婚的思路,婚姻法中的离婚与爱不爱毫无关系,婚姻法中的离婚是感情破裂,实操中的感情破裂会需要举证且还是排他性举证,就是只要对方能举证甚至宣称就是没破裂,如果你理解不了不爱并不等于感情破裂,那就只能说,现如今离婚判决不公开了确实不太便于年轻人充分理解婚姻法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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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因为你那不是立场,是违背法理,与事实不符。
法律上婚姻根本是什么合同,协议之类法律关系,也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根本瞎扯误导而已,认知错误对依法维护个人权益有负作用。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每个人有各自的立场呗,另外不够爱不等于不爱,至于多少才够属于个体量化范畴,至于每个人可以结婚的标准更加是每个人自己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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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谈买卖何来爱呢。说爱就是PUA,意图压榨愚弄女性……这才是人家逻辑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不爱,为啥要结婚呢?
: 天下这么大,就不能找个爱的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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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配不配合都要依法行事,按照法理才有利于达成自己目的。
离婚自由不需要任何人配合,对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在诉讼中时同意或不同意离婚,都是自由。如果不同意,唯一有意义的支持自己态度的理由就是,“不足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什么高深思辨,矫情,法律中,感情基础是婚姻唯一维系。
对方坚持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则本身已经被认为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当然要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也就是离婚自由,判定离婚啊。
【 在 fanfanMM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不是
: 楼主说一方不爱就可以离另外一方应该配合 不需要理由
: 我是想说好多结的时候都不见得知道啥子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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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你自己的认为,认知,都是没有意义的。
离婚当然需要理由,那就是足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没有其他的单独理由,构成重婚等等,都是可以确认感情破裂无法挽回。而,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获得支持,又第二次起诉离婚本身,也是被视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因而应判决离婚。
婚姻根本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契约关系,依法是根据双方意愿的结合(不是单方,结合需要双方都有意愿,不结合不需要双方都有意愿),婚姻自由本身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任何干涉这种自由的所谓协议,契约条款,即便存在,也是非法无效的。
不好是什么对错之类,本来就是主观认知,任何认知,与客观存在的法理抵触,都很难说什么对,不符合客观事实,起码是误导,不管出发点是啥。你所谓单方面解约,要求履约之类,都是毫无法理依据,与法律规定抵触的。你高兴说这是对的,是你的自由,但客观上,这是对其他人的,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误导。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回头去想想你到底在说什么。
: 你说的是离婚不需要理由,而只需要诉求。
: 我说无理由解约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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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