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离婚,不需要理由
如果你认为法院的判决也不能算公平适当。
那么请问怎么才算呢?以何为标准?以你满意为标准么?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的什么理由什么感情...只是谈判桌上划分资产的筹码...
: 什么叫“公平”“适当”?..根本没有办法量化...拉锯战双方还要考虑到时间精力成本..
: 谈不拢就上法院让法官区分...反正以你个人认为的“公平/适当”的标准不作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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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又是合作炒股又是合作练煎饼摊的,你到底干过吗?
假如你和我合作卖煎饼,请问我们的约定里面有退出机制(条款)吗?
如果我怕写了退出机制,你就不和我合作了,因此没写。
那么实际你要退出的时候,我是不是也只能和你好好商量如何退出?也就是说退出已成定局,只是如何分割的问题
要不,你还是先查查合伙企业的退伙机制吧。不要想当然..请留意其中的【通知退伙】环节,注意是提前30日通知,不是提前30日取得同意。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故事的重点不在于行不行,在于行的态度,就是说有些事情我们基于各种客观因素那么可以接受结果但是绝不支持事件,是人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 就好比还是俩人说好了要搭伙卖煎饼,半截一个人无缘无故撒腿跑了,令对方蒙受损失。
: 完后这个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说,那我就是不想干了呀卖煎饼呀总要你情我愿的对不对我们当初是说好了俩人搭伙卖煎饼可我现在就是不想卖了呀而且这样也是对你负责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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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你又转进了。
我说的是没有感情了,应该、也可以离婚。
你转进为:我说“没有感情了,撒腿就跑”。
这两者的差别在于,离婚有资产分割这一环节,分割财产的方案,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如果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只能求助于第三方法院叛军。
而撒腿就跑则把自己能带的都带走(存款股票啥的),法院还管不着。
所以结婚领证是必要的。
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领结婚证,比如双方都有10辈子花不完的钱,比如10个亿,那么不领结婚证,差别不大。因此也不用有离婚(领证)环节。
或者一方有10辈子花不完的钱,在没结婚的情况下,赠与对方1亿刀,这时候结婚领证和上例一样,必要性很低。
这是很多西方组合的模式。
所以你从头到尾,只是在谈“违约补偿”的多少而已。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比如你认为分手不需要理由,可是你同时又认为单方面分手在无法达成的时候将导致诉诸法律,那么我想问你,既然分手不需要理由,为什么还存在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想分手就可以分手,为什么离婚会打官司?顺便,你不会以为所有的离婚官司一定会判离吧?不是这样的,官方判离的理由是感情彻底破裂以及感情彻底破裂将需要举证。至于私人的理由五花八门,比如你的理由其实是“不开心了”,当对方不接受各种私人理由的时候,人将不得不麻烦官方帮忙离婚。至于补偿啥的,你觉得我们在表达想离婚就要补偿的思路,那你有没有想过有人会不诉求补偿的就是要履约呢,你一定会觉得那何必呢,但事实上就是有人就是离不了婚,结婚是有风险的,人要钱反而是最好办的。
: 其实你无外乎表达了你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爱于是当爱不再了就该离婚,你表达的是你很豁达你认为不爱了就分开所以你会接受无条件解约,看起来很正确,但是其实很苍白。你既然要采用爱就是喜欢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那么你为什么还要麻烦第三方去结婚?你办结婚证的意义是想要个仪式感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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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如果合伙协议绝不可能没有退伙约定,或者你认定为退伙约定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有“通知退伙”这一模式。
如果合伙协议绝不可能没有退伙约定,那么结婚协议是否也“绝不可能”没有退伙约定,那么见着约定去约定去执行就是了。争论啥呢?
对,很多结婚没有“退伙约定”,可能是当事人没想到,可能是当事人一方想到了,另一方不愿意签。
总之,没有退伙约定,不等于“不能退伙”。没有退伙约定,那就临到退伙时谈退伙的条款,也就是协议离婚。
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没有选择婚前写好退伙约定的,已经默认选择了这一模式:“如有退伙,临时谈退伙条款。谈不拢的,法院判决”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伙投资协议绝不可能没有退伙约定,同样必然有违约条款,以及会写明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如果这三句话缺失了,一句话总结这两家趁早君子协定就行了还何必麻烦律师审合同呢。你要表达的是无外乎是只要我想散伙我就可以达成解约目的,对呀当然可以达成了,实在谈不拢打官司啊。那么一个协议存在最终需要打官司的情况,你为啥还将其理解为单方面解约可以不需要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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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婚姻的法定义务和权利啊
互相赡养、收入共享、赡养子女和老人、互相照顾、互相爱护。
但是,这不代表“不能退伙”,结婚时双方没有约定退伙条款,也不是不能退伙的意思,只是说如有退伙,到那时候再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们来把问题简单化吧,你认为领结婚证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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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为什么我说分手不需要理由。
实际上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原因。
其实分歧在于,分手的理由是只要一方认定,还是需要双方认可。我认为是前者,你认为是后者。
比如对方上床前不洗脚,我忍不了,这个理由够不够呢,对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事比天大,我宁愿离婚。
但是对方可能觉得才多大点事,不同意离婚。
然后去法院,第一次,法院也不认为这事能有多大,驳回。
但我依然认为这事比天大,我宁愿搬出去分居。几年后我再次起诉,这次法院信了。判离。
而对方可能依然认为这不是离婚的充分理由。
所以只是你机械理解先提出分手的一方是违约方。
可能在ta提出分手之前,对方已经做了很多在ta看来违约的事情,只是对方不认同。
那到底谁说了算呢?
看决心。当法院看到提出方宁愿分居数年,也铁了心要离,也只能判离。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比如你认为分手不需要理由,可是你同时又认为单方面分手在无法达成的时候将导致诉诸法律,那么我想问你,既然分手不需要理由,为什么还存在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想分手就可以分手,为什么离婚会打官司?顺便,你不会以为所有的离婚官司一定会判离吧?不是这样的,官方判离的理由是感情彻底破裂以及感情彻底破裂将需要举证。至于私人的理由五花八门,比如你的理由其实是“不开心了”,当对方不接受各种私人理由的时候,人将不得不麻烦官方帮忙离婚。至于补偿啥的,你觉得我们在表达想离婚就要补偿的思路,那你有没有想过有人会不诉求补偿的就是要履约呢,你一定会觉得那何必呢,但事实上就是有人就是离不了婚,结婚是有风险的,人要钱反而是最好办的。
: 其实你无外乎表达了你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爱于是当爱不再了就该离婚,你表达的是你很豁达你认为不爱了就分开所以你会接受无条件解约,看起来很正确,但是其实很苍白。你既然要采用爱就是喜欢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那么你为什么还要麻烦第三方去结婚?你办结婚证的意义是想要个仪式感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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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8.125.*
是不是还见过 付了房款拿不到房子,借债人名下有资产却讨不回欠债,等等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啥,我最后再问一个问题哈,你是真的没见过离不了婚的么?我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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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72.87.*
告诉你怎么办,你就会照做吗?
你把工资卡先拿回来,然后让版里给你出主意的版友入群,你拿2000元出来群里发红包,然后回头找她要2000元报销,因为你过去的现金全在她那。最好你让她把家里的存款转移到你的户头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vv这么说过我啊。
: 然后还真被她说中了。
: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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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72.87.*
付了钱拿不到房子的,官司也赢了,房子还是拿不到。
意思是说长期离不了婚的,有其他原因。
“只要一方不同意,就别想离婚”这一点是无法成立的。
这么多回帖,不乏很多女ID,大都关注“违约责任”,极少有关注为什么感情没了,
实际上这一点才是关键。
一个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都是折磨、浪费时间。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些都不算啥,毕竟那些都能打官司,而且左右是不过钱,最差不过就是不要了而已,大不了就当开公司收不回来项目款或者上班被拖欠工资,最后还不就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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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72.87.*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
可能很多人也仅仅是为了钱才工作,那工作他也不喜欢。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只有你才是恋爱脑啊。爱从来不足以维系婚姻,否则结婚根本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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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