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方,我觉得是好事,自己养多好
【 在 lovevery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和女方是校友,女方是我曾经的同事,女方应该比较强势,学历更高,挣钱更多,原生家庭的条件更好。
: 都离婚了,孩子是无辜的吧。
: 10岁的女孩子给了女方,离婚后男方以及男方的父母都不再联系女方,不探视孩子,有这么绝情的吗?
: 就算养条狗,养了10年,也不至于不关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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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2407FRK8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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