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前情,无法判断女方这样做合不合理呀。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人离婚,闹上了法庭,因为对孩子的探视达不成一致意见。
: 男方要求每月至少4次探视,不是看一眼的那种,是要求带走半天一天的。女方不同意,认为耽误了孩子上培训班。
: 法院听说这种理由,非常无语,各种劝女方:别人都是怕离婚了爸爸不来看了,你倒怕对方看多了,孩子也需要爸爸陪伴巴拉巴拉。女方坚决认为上培训班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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