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吧,有孩子这么搞有什么好处啊
【 在 zdy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是我同事,一个公认的书呆子且性格怪异的人,女方是一个什么公司的经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我们知道的情况是孩子是归男方抚养,房子给了谁真的不清楚。离婚后男方分得了单位的一套集资房。女方知道这件事后认为男方隐瞒财产,离婚期间不把可能分房的事情告诉她。于是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到这为止也无所谓。
: 后来女方就接二连三的当面或者电话找我们书记和院长、副院长,说男方道德败坏,在复旦读博士的时候,在上海有了私生子等等。我们领导大概觉得男方很老实,没有责怪男方,而是劝女方有什么问题去走法律途径。 女方扬言不会让男方日子好过。后来男方再婚,又生了一个儿子,女方则恨上加恨,时刻关注着男方的举动。
: 男方搞科研还可以,评教授的时候,一路闯关。到最后阶段即省职称评审会评审时,女方直接到评审会举报男方思想道德问题,而这个时候的评审是有硬性淘汰率的,只要有人反映问题,即使存疑,也要先拿下。于是男方这一年被废了,白白浪费了单位一个指标。领导说如果这样的话,明年你还会评不上。你干脆起诉对方侵害你名誉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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