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娃抚养权,是父母天性!
争取更多利益,是人的天性!
啥合理不合理?
别扯淡了!
【 在 coruscat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来晚了没看全博士后的热帖,就看到大家的关注点在公婆出资的200万首付上,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如果争财产会被鄙视么。
: 我和男方个人条件:学历都是硕士,我学校稍好一些。他国企工作,有户口,加班多,赚钱少;我在体制外晃荡,没户口,加班少,赚钱是他三倍。
: 家庭条件:都是非一线城市普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体面工作;我家二套房,他家三套房(后资助我们买房卖掉一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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