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有小三”,而不是“给小三”罢?
就算不给小三,有小三这个现象也要求你离婚罢?
【 在 ifhnp (ifh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就是三观不同。
: 前夫认为他的钱就得他自己支配,偶尔他高兴了可以请我吃饭和买礼物,我同意了,所以没孩子时候就各花各的。
: 后来买房子有了孩子后,我还房贷,我养孩子和自己,他还是高兴了就请我吃饭,有时(一年一两次)在我逼迫下出一个月的房贷,仅此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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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