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财经的应该写写金融圈那些女人,女生太青涩
【 在 muscel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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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很早就对女生有那么一点点情愫了。最早应该追溯到幼儿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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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之恋:第一次的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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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女生的名字。她家是街上做豆腐的。至少在我那个时候来讲,她简
: 直就有若天仙一般美丽。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应该是33年前了。我记得在那个暑假,我
: 是有多么的想念她啊。当时看《白雪公主》的故事的时候,我就一直把她想象成白雪公
: 主。一直想象她有多么美丽。
:
: 其实我们那个城市很小很小的。但是我们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但是我的小学同学有
: 一个和她成为了后来中专的同学。而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则是她的初中同学。我只知道她
: 后来应该是读了卫校,去了一个大医院当护士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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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应该是很活跃的人物。(小时候都能感受到了)否则可能我也不会那么容易就分别和
: 我的两个同学都对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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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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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因为有了前面这个女生的存在,我在小学阶段完全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生。(
: 也可能是因为女生真的太少,到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是12个男生,12个女生)非常苍
: 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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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女生:第一次的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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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说刻骨铭心的话,初中时的这个女生,必然要算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了,甚至一
: 直会持续到现在。我们相识已经27年了。但我对其感情,似乎并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
: 抹去。其实我很清楚我们之间并不合适。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我还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
: 她。
:
: 当然,她是很好看的。不过我可能并不是直接喜欢上她的。在进入初中之前,学校开的
: 英语学前班中,有一个女生,我觉得挺好看的。当然,进了初一之后我和她并没有在一
: 个班。然后就她和这个女生长得很像。然后我可能就不知不觉的注意上她了。然后到后
: 面,老师居然安排座位,我们成为了前后桌。之间的交流多了,就更加要了我的亲命了
: 。
:
: 我应该是在初二时做的决断:我决定要在高三毕业后向她表白。因为无论如何,我觉得
: 什么都不说的青春,那是一种浪费啊。我不能不让她知道我喜欢她。(事实上喜欢她的
: 男生很多,同学们似乎也知道我在暗恋她。而有的同学更是明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
: 我很笨拙,那个时候。当她来向我问问题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晚自习的时候,我会
: 特意骑了自行车,以期在路上能和她邂逅。(我没有晚自习,她有)但是从未碰到过。
: 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做的逻辑是什么。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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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又是一段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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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不能算是空白。因为我和她虽然不是一个班,但至少也是一个年级,大家都在一层
: 楼。我曾经参加过她高一时的生日party。我也有点欣喜若狂:她居然会邀请我。不过她
: 邀请的人也不少。我记得有两个人给她送了书:一本是我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一本
: 是后来她的丈夫,送的《花季·雨季》。其实我当时也在书店里犹豫了很久,要不要送
: 《花季·雨季》,后来我觉得这种流行书很快就会失去价值的,所以改选了另外一本。
: 不过这本书就可能太赤裸裸了。我当时没想过要有一个检索礼物的环节。我不知道当时
: 是不是脸变得通红通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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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的时候,她的情绪可能有点波动,因为成绩不太稳定。我特别的花了一个下午的时
: 间,专门给她写了一封信,劝慰她。(我当时的考试成绩特别好,在年级里我比第二名
: 高了大概30多分)她的语文不太好,我特地让我另一个同学(参加奥赛)在省城给买了
: 一本语文解题思路的书,希望能帮助她解决语文题目的困惑。其实也没想图什么,图她
: 的欢心?没有的。就是觉得希望她能够好,能够更加开心一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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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她的决定对我做出了决定性的影响。我本来是计划去魔都的。但我
: 得知她要报考帝都的大学的时候,我义无反顾的转报了帝都的大学。那一年我的发挥失
: 常,数学考得一塌糊涂。不过居然还能保住了学校的第二名的成绩,侥幸居然还是上了
: 自己的第一志愿。她的成绩不能算绝对理想,但也上了报的大学。我们身处帝都同一个
: 区。本校区的距离仅有6公里。不过我们大一时都在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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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兑现了自己初中时的决定。应该是在当年的7月23日前后。(具体日期要查当时的日记
: ,但是我现在特别不愿意去回顾日记)我壮了好大的胆,不知是以什么借口,去了她家
: 。然后到最后,我颤颤巍巍的从嘴里蹦出四个字“我喜欢你”,并交出一封我花了一整
: 个晚上写的信。交到她手里。然后毅然决然的离去。我大概是害怕她的拒绝。所以不给
: 她当场拒绝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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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讽刺的是,后来她是托了我们另一个同学来给我带的信,最终回绝了我。而这个同学
: ,正是她后来的丈夫。(我从初中就提防他,但是没有用)
:
: 大学,是她是她还是她
:
: 大一的时候我有一个寻呼机。是市里的寻呼机公司奖励给我们的。我一直期待着能够收
: 到她的消息。终于有一天收到了她的传呼了。我发疯了似的去找地方打电话。(当时我
: 们打电话好难啊,800多个人只有四部电话。还有很多人喜欢煲电话粥)终于联系上她了
: 。
:
: 我把我的情愫故事跟同寝们都说过。其中有个同学看到我的烦恼的模样,就建议我再去
: 告白一次。于是我真的就傻乎乎的这么去做了。我来到了她的校门口(分校),再度把
: 我的感情告诉了她。(我这不是飞蛾扑火嘛,何苦呢?)然后没有任何悬念,我又一次
: 遭到了拒绝。在很多很多年之后,我学会了一句话:自古表白多白表。我觉得很有道理
: 。表白真的不是那么重要。男人不要那么看重表白。(不过当时的想法是不能错过不能
: 错过,并且某种意义上觉得表白是一种勇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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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不记得是大二还是大三了,我们也有再联系。我曾经在她生日的时候送过她一套曼
: 昆的《经济学原理》。(因为我觉得这套书比较简单。她和我一样,都是学财经的)我
: 也带着她,还有她的闺蜜(也是我们高中同学,只不过她们是一个班的)一起走进我们
: 的校图书馆。(当时号称是全亚洲高校最大的图书馆)我也曾经用自行车带过她在我们
: 的校园里穿行,并因此被同学们误会,以为是我女朋友。(唉,真是甜蜜的误会啊)我
: 记得我考完GRE的那天,我直接去了她们学校,找了她一起吃的饭:好像是自助火锅。我
: 还带了她去大礼堂看芭蕾舞、大河之舞。她坚决不让我请,而我又坚决不收她的钱。然
: 后我再怎么也邀不出来了。(现在想想真是太笨了,她不让我请就不让呗,我就好好儿
: 的收她的钱呗。请了吃饭不就结了嘛。我的思想不会变通,那时候还是太榆木脑袋)
:
: 当初中同学聚会时,他们公开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后,我的脑袋就如同轰的一下炸了。我
: 记得那个晚上我喝了很多的酒。我是连扫了数桌。而且我是一人一杯喝过来。我清晰的
: 记得我躲在窗帘后的苦楚。
:
: 大学毕业后
:
: 大学毕业后,那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男同学考研来了帝都。后来在MSN上坦承了他们之间
: 的关系。他特别说:他问了好几个朋友的意见,都觉得他这么做并没有什么错。是啊,
: 能有什么错呢?我和她又不是确定的男女朋友关系?我只是向他说明我们之间其实并没
: 有了什么关系。初中的喜欢,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七八年了),早已是过往云烟。
: 我也不知道,他能否感受到我在屏幕另一边已经噙满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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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是极不易动情的。但一旦动情就极其要命。来魔都后,我喜欢上的第一个女生是
: 我的一个同事。为什么会喜欢呢?因为我觉得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感冒了,她竟然
: 会主动给我送药。我自己都不会想过要买药吃的啊。然后她还会把自行车借给我骑。然
: 后我一不小心就喜欢上了她。其实我在很早路上曾经遇到过她和她男朋友。但我当时没
: 有意识到。所以当我后来得知她有男朋友的时候(异地)我的心情也是极其糟糕的。我
: 这个时候也是再次犯了个错误:居然跑去表白。你说我表白个毛线啊?表白不就是要陷
: 女生于不仁不义之地吗?她能答应你吗?答应你她怎么面对自己道德上的谴责之心?所
: 以后来我就在想:如果再要告白,那就是代表着我已经打算和这个女生彻底分开了,再
: 也不想联系她,只是呢,在临别之前,留个念想罢了。这个女同事,我们间或还会联系
: (因为孩子教育的事情)但我想,大致我心底应该已经没有那份情愫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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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也是同事。做事很认真。这股认真劲儿让我很喜欢她。不过后来我约她的时候
: 已经约不出来了。照她后来的说法,应该是当时已经和另一个男生在谈了。(她其实前
: 面是和一个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了,但是我没有及时在这个时候插入她的感情生活。所
: 以有的时候要趁早,千万不能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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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HWI-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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