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用当年离婚登记的数量除以当年结婚登记的数量得出的离婚率是非常不靠谱的。
某一年的离婚率难道不是当年登记离婚的数量除以上年末存续的已经结婚的数量总和吗。
比如说截至2019年末北京市共有100对夫妻,2020年离婚登记12对,那2020年的离婚率是12%。这样的指标才有意义啊。。。要不说北京48.3%的离婚率,第一反应是100对夫妻里就有48对离婚了。。。这不是误导人吗
【 在 heim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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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QSVLwEby9hcGjb4_nnrC_g--
FROM 114.24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