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婚姻这个概念至少可以有两种定义。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一种我暂且称为事实婚姻。法律意义上的暂不讨论。
我说的这个所谓事实婚姻,核心特征是两人之间建立了夫妻性质的情感依恋。这种情感依恋派生出了其他一些重要、在当前却又不是必备的特征,比如共同生活、生育、共同抚养子女等。(当然,如果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溯源的话,情感依恋应该是为生育、抚养子女服务的)
夫妻之间的这种情感依恋本身就是人类进化的结果,是人类的刚需。可以说,没有体验过这种情感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且,一个人从出生之后的成长过程,并不仅仅是身体和智力方面的成长,心理方面的成长也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在心理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双方以事实婚姻形式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
我知道有人可以列举出很多案例来反驳我的观点,但很难想象的是,如果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年人都没有体验过夫妻情感依恋的感觉,这个社会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 在 hyfdeity37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社会,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人与人之间价值观太大了,男性女性之间尤其大。
: 而且婚姻赖以生存的生孩子养孩子情欲那点事,好像慢慢也不是刚需了,也有一些代替方案。
: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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