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原则是更有利于孩子。。这种无大错的普通家庭离婚要争抚养权的真得提前一年开始做工作,各种“工作”,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教养孩子。不然,就只有看法官心情。目前这状态显然跟妈几率大很多啊。
【 在 mur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双方无过错,女方太懒,男方过不下去了。
: 男方陪娃时间多,接送幼儿园户外玩学习洗漱,但是对娃要求严格,偶尔吼娃,半年打一次(只打pp皮疼肉不疼那种),女方就是老好人给娃看pad吃好吃的(零食,女方不会做饭),然后各种说男方坏话,娃肯定选女方。
: 男方怕娃跟女方就废了坚持要自己带,女方也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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