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孩子,除非对方同意,或者有明显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否则不可能都判给你
【 在 jh9630 的大作中提到: 】
昨天去谈具体开庭前细节,结果劝了快两个小时不要我离婚,说男方没有大原则性错误,就是脾气极端,不好,大男子主义,我就一切都让着他好了! 以前都可以忍,为了孩子为什么不能忍了,等等。 我想说,我真的忍不可忍,一个要求女子三从四德,连我和我妈妈之间的事也必须按他的想法相处,不然就是家风家训不对,我真的没办法和自己和解,让自己一辈子都没有自我。 我们两个女儿,一个一年级,一个六年级,我工资税后约年50。我能不能争取两个呢。房子什么的都被男方提前以某手段变成我无法分割了,他的钱我也从来没问过多少或者在哪里。 纠结争取两个孩子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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