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房子加名,要股份……这都是要离婚时女方所为。
离婚时双方还不是你死我活的为财产撕逼。
他创业姥姥帮忙带娃,女方支付家庭生活开支。
男方以自己的工资标准要求女方肯定难为女方。
要是女方能赚,向男方要钱男方不给,女方要这个男人干嘛呢?你没有看出来当初男的看中女方颜值,女方看中男方收入才在一起吗?没有吸引能在一起?
他们的问题是经济基础不稳定就开始超出家庭承受导致互相想需求经济援助,否则根本不会有后来的这些。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男方不成熟有关也与女方没有家庭规划及双方观点不过统一有关。要是男方成熟不可能去选择创业,毕竟上班稳定可靠。
【 在 lyn549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的跑男的这加名没问题,买房的时候呢?自己婚前房不能动,钱不够都是男方张罗。自己各种要钱还要公司股份。全世界就你长脑子?创业有成绩开始嫌弃了?这是搞潘仁美那一套道德绑架么?创业跟媳妇有个屁的关系,一点忙帮不上全是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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