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再生孩子了,可以不结婚,就同居过呗。如果还想让女方再生一个,那就别计较女方带着闺女
【 在 janejing520 的大作中提到: 】
: 帮朋友问
: 男985本硕,32岁,程序员,身高165,体重140斤,年入100w左右,有一男孩离异一年,净身出户,基本无积蓄,孩子随前妻抚养,前妻工作生活不在北京,因为孩子是北京户口,未来可能回来北京上学。
: 女三本,31岁,公司文职,身高163,体重105斤,年入小于10w,离异4年,有一女孩归前夫抚养,也不在北京,前夫初中文化,人生基本没规划,也不管孩子,孩子跟她奶奶生活,寄居在前夫的姐姐家。女方工作能力不强,但是思想比较正派,比较勤快,会收拾家里。女方很爱她女儿,目前孩子成长条件差,一直想把孩子接到身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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