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eablu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正是救楼主于水火。
: 我以前也是像楼主那么想,我太清楚这其中的思想上、三观上的冲突了。
: 楼主如果能细细品味我上面的回贴,我保证他一生受用无穷。
: ...................
LZLP真是挺可怜的
孩子六岁了 至少结婚七八年了 ,连个房子都没有一直租房住,也没有任何共同财产,也就是说LZ从来没有信任过自己LP,他LP跟了他,好处是他培养了几年,帮助她拿到了户口,LP付出代价是生了孩子,一起过了差不多10年
无论如何一起生活了10年,没房子没共同财产是说不过去的,好歹还有个孩子
LZ的妈妈应当是比较强势的,一起住,否则正常家庭至少都会买个房子有点共同财产的
他LP消失三周了都没提离婚,应当也不是特别无情的,看着LZ倒是想不出或者出很少费,然后孩子跟着妈妈,自己跟自己妈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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