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这是渣男级别,对前任现任都渣
【 在 it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轻拍,问一问我就删帖了。
: 前情:我个人离异,有一女孩2岁的时候归前任在国外定居,协议约定我年付抚养费,银行转账。除此此外无任何交集,对方认为其他联系只会给彼此生活造成干扰,所以与小孩也无任何联系。
: (我跟前任属于和平理智的分开,请不用对前情进行任何评价。也请别评论几十年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太遥远了,别在这方面讨论我渣不渣,前面小孩跟我基本没有感情,也不知道我这个人,所以经济方面我肯定百分百注重后面家庭。)
: 只用评价我下述追妹子的情况:
: 目前在追一妹子,第一次见面我就说了我离异的状况,但没有告知有小孩的事实,因为我觉得这不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任何干扰。目前跟妹子进展很顺利,基本快要成了。这种情况肯定相当于隐瞒了一些事实,但这样做是否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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