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和回国时两件事,买不买房子和回不回国一起过日子没有必要放一起。这两个重要性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你换位考虑一下,一个男人,一个月那啥一次,短期可以,十年如一日,年轻的时候除非是ed了,不然这老婆有和没有有啥区别。当年开始这种模式的时候你应该意识到这种模式是不可行的,你们居然这种模式还生了两个孩子。。。除非是一方飞黄腾达,不然真看不出来这么多年国内外分居的必要性。如果一方发展很好,另一方就委屈一下到对方那里去。这种情况正常的人都能预计到结果,能维持十来年已经很非人性了,谁也不要怪谁了,好聚好散。至于婆婆和房子,那些都是次要因素
【 在 lixiaom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之前真的不觉得,因为都是两个人商量好的,并且是在为了以后在国外团聚努力的。在国外待着主要是为了孩子考虑、比如孩子以后的教育什么的。去年还怀着老二的时候我提过回北京,把国外的财产都处置掉,钱拿回来把北京的房子换一个学区好一点离他单位近一点的,无奈恶婆婆不同意,怕卖了重新买就不属于她名下的了,我甚至表面可以写申明之后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婚后财产了但是也所有权不属于我,但是老公和恶婆婆还是不松口,于是回国计划不了了之。
--
FROM 222.6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