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个,不再探视的话,本来就相当于放弃孩子了。
对孩子来说,同觉得陪伴和爱比给钱重要得多。
对前任没有经济上的责任,但对自己孩子,不管离不离,我觉得这个责任都是客观存在的,为人父母的责任。
不一定直接给钱给对方,如果担心对方挪用钱在别的方面,但吃穿用度玩自己都可以多负担,多陪伴。
其实客观上是减轻了对方家庭的负担,但钱花在自己孩子身上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 在 ifhnp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义务,有差别很正常。
: 不过愿意给就给呗,自愿原则。
: 何必管人家老公捡什么便宜? 人家老公是孩子后爸,对孩子的付出,陪伴和辅导,可能比那几个钱重要多了,对孩子的价值也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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