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想找新感情要先离婚,而不是出轨。如果有浸猪笼的这样的刑罚来惩处婚内通奸,出轨者是万万不敢的。要么先离婚,要么好好过,通过出轨追求所谓幸福,只不过是目前法律歪屁股,不惩罚这种伤害无辜者的行径罢了。但人心不能失了公道。
【 在 nil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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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这样的观点好吗
: 出轨可以离婚,但是不需要浸猪笼
: 如果人家选择不离,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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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寂寞的秋的清愁,
: 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
: 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
: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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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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