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提出背调的一方是法官,能够以理所当然的态度来索取。
但我认为交往双方都有权提出背调,然后根据背调的过程和结果(过程甚至比结果更重要)来深入地了解对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很重要。如果不能把这点装在脑子里,背调就会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背调发起人会忘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谦卑感激。当然,倘若太自卑了,连背调都不敢发起,怀疑都不敢验证,不敢推进对对方的了解,这是另外一方面的问题。
【 在 waterflat (waterfla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靠谱,假装自己是法官,有国家赋予的调查权,对方不愿意但也得配合,然后还能心甘情愿地结为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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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ipp FROM 12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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