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男方主动提出的 就说是男方主动提出 这是不对和不合适的
这是表达最起码的要求 要尊重事实
不是你觉得不重要就可以想说就说
别人确定一下 就“其实不重要”
这其实很重要 说的是尊重事实
你们怎么理解表达能力?
表达能力就是可以自如的混淆这些事情?
【 在 PhxjlL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管谁提的,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认可、同意之后才协定了离婚协议书、才离成了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之后有不同意的地方,可以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再起诉。这个本质上也是契约,契约的精神就是双方都同意了之后签定的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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