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只是觉得累的话,就只生不养,男人承担
让男人两套房拿出一套加名,男方收入上缴,不行就继续加码
呃,我太物质了,哈
【 在 jinn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带一男孩,女方带一女孩,男方42岁,女方41岁。 双方工作稳定,收入都还可以,都各自有两套或以上的房子。男女双方也是情投意合,现在男方就是想再要孩子,女方坚决拒绝,男方觉得有共同的孩子可以让再婚的婚姻更加稳定牢固,女方觉得年龄大太累,而且考虑到事业发展,不想再要孩子。 现在双方有点僵持状态了~
: 很多人都建议再婚家庭最好有共同的孩子,有没有再婚后没有再要孩子还能一直保持恩爱和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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