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需要一个特定的对象不能嫁才能称为之“被迫”?
没有特定对象还是想嫁嫁不了就不能称为“被迫”?
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 在 Anita06 (Anita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嫁而不能嫁或者无法嫁,可以称之为“被迫不嫁”,例如一个女孩很喜欢一个男孩,想要与他结婚,但女孩父母以死相逼不准他们结婚,这种可称之为“被迫不嫁”。要先有一个特定的想嫁的对象,才会有后续的“被迫不嫁”。
: 你说的“ 因为客观条件不具备,所以没有中意的对象”,连想嫁的对象都没有,哪来的被迫不嫁?
: 你需要先提高你的逻辑思维,再来版上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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