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观点我已经明白了,你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不犯法,她们踩坑那是她们的事情,她们不长眼,吸取教训才会长记性,除非是你自己踩了才抽棍打过去,对吧?
我不需要你认同我的行为,我也不需要认同你的观点。
路见不平有人踩,你喜欢冷眼旁观,那是你的事情。
我一个吐槽帖子,他被人扒光,自曝,确实因那个帖子而起,然后你觉得我不应该这样网络暴力。
嗯,你的三观我明白了。
【 在 keymake (keymak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读了你和大部分留言。
: 不过你这种“所谓提醒后来人”的做法,我真的很不欣赏。(当然你有这样做的自由)
: 比如我看到一些电影里演一些女的行苟且之事,把她浸猪笼,我觉得特别残忍。这种“错”不至于用这样的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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