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的用意是好的,你凭什么就认定这个楼主是无辜受害者呢?还是你认为不需要理由就可以随意诋毁一个人?这倒非常符合你们这种“没得到好处就毁灭别人”的人设。
【 在 ulovesun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支持曝光报警,就算因为证据缺失法律不能制裁渣男,也要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是什么货色,让他不能再肆无忌惮的侵害更多人。
: 楼主别理那些恶毒言论,凡事能说出“价格没谈妥事后反悔”之类的话的人内心跟强奸犯一样龌龊,一旦有机会八成也会犯罪。他们希望女人彻底沦为男人的玩物,最不愿意看到女人有反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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