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到根本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是否应当按照家庭外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衡量家庭内部的劳动。我觉得这里有三个问题。
1、你提到“可替代性强”这个供需决定的市场因素。那么家庭是自由市场吗?是否来一个刷碗只需半小时的妻子,随时可以替代原来刷碗需要一小时的妻子?是否遇见一个赚钱翻倍的单身男人,随时可以替代原来的老公?或者看到聪慧乖巧的孤儿,就拿自己的孩子交换?
【 在 ffll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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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劳分配
: 不过不是按照劳动时间 而是按照劳动价值
: 比方洗碗这种技术含量不高或者可替代性强的 即使花了很多时间 也没有多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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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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