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认为,其实你该找个律师开导开导。
婚姻嘛,如果天天吵架,相互看着烦,实在和不到一块儿去,还是离了吧!毕竟天天吵架,对夫妻、对孩子的身心都不好。
财产分割,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就按照法律来,婚前财产是一块儿,婚后财产是一块儿。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好像也跟女方没关系。大体上,要公平。孩子跟谁,是由他自己的意愿决定的。
【 在 lonworks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男,现在正起诉离婚,烦恼很多,倾诉一下。
: 我75年,女方79年,05年结婚,有一个11岁男孩。结婚后因为三观不合,女方很强势,所以吵吵闹闹不断,中间几次差点离婚,后来因为孩子都忍过去了。18年我公司裁员失业,找工作不顺利,开过一年多餐馆,因为疫情也关门了,这三年基本没什么收入,夫妻关系因此恶化,19年我离开家搬到第二套房子和我妈同住,直到现在。
: 婚后家庭财务AA制,我基本负担了家庭主要开支,女方收入主要存银行理财。家庭财产有两居室一套价值600万无贷款,男方全款购买,后来加上女方名字,一居室一套价值280万,登记双方名字,首付双方各出一半,贷款男方负责,目前剩余贷款70万,奥迪Q5汽车一辆,男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财产我基本不清楚,估计在200万-400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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