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个人幸福”这个说法很隐讳啊。
【 在 ifhnp (ifh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姑且叫男友吧,其实只相处3-4个月,还没到那么熟悉的程度。
: 男友偶然说起他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因为追求自己个人幸福而选择离婚并放弃孩子抚养权。
: 他离婚10多年了。当初孩子还小的时候,前妻脾气很不好,不过他说自己也差不多一样脾气差,所以两个人天天吵架,吵得不行就离了。
: 这么多年来,孩子抚养权给前妻,他支付抚养费。
: 他的后悔之处在于:
: 1,和孩子没那么多机会亲近。虽然每个周末见面,还是失去了很多陪孩子一点点长大的时光,感觉人生很不完整;
: 2,抚养费给了前妻不少(之前多的时候每月1万多,后来他被裁员,换工作,收入降低,现在只能每个月给2000多),不过没有花在孩子身上。现在孩子上大学,前妻说没钱交学费生活费,还是继续找他要钱;
: 听了以后有点感慨,人生一转眼就过半了,遗憾是无法弥补的。当初他离婚也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过离了这么多年,也没真的过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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