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的
比如王宝强给马蓉肯定不是几千
判的跟最低限度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另外一方给3000,另一方也应该出3000,6000足够养一个孩子了
【 在 ttyl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现在法院的判断标准推测过去法院判定模式,就是最低。孩子有任何多余的培养需求养育需求都满足不了。换算成现在的金钱计价方式,每个月即使是3000块钱,一年四万不到,18年也就是70万,现在哪个孩子只花这么多钱能养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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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ritesw FROM 222.24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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