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款上写的很清楚,就是借款,这是最核心的证据,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够推翻这一点
你列的这两点都不能推翻借款的性质
这已经是第二轮了,你觉得那些律师傻到连你说的领证这事都不做成证据?明星之间结婚都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
至于第二点,更扯了,合伙人之间借款很常见,至于你用借款干啥了是你自己的事情与被借人无关,你用于双方的公司了那也要还钱啊。你觉得不公平了,那没问题,你另外打民事官司就行,不影响本案借钱不还定性。
【 在 oldfinwang (oldfin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不见得。张恒完全没有提出任何有利的证据。
: 比如,国外领证。
: 比如,两个公司实控人。
: ...................
--
FROM 202.121.147.*